尚学、崇法、笃行、修德、守廉
尚学:要求我们热爱学习、尊重知识、追求真理、探索未知、陶冶情操。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用健全的品格和良好的操守来践行“法律监督”的崇高使命。法学博大精深,运用中的每一条都需有出处、有依据,需刻苦钻研、领会贯通才能更好执法为民。把学习作为提升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抓手,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和“学习型检察干警”。
崇法:要求我们在理念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内容上坚持“公平公正”至上,在形式上坚持“程序正义”至上,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法治权威。秉承此念,我们坚守法治信仰,传递法治能量,彰显法治权威,固守法治底线,用我们的职业担当去迎接每一缕阳光下那熠熠生辉的公平,用我们的职业操守去安抚为捍卫公平正义而跳动的心。
笃行:笃行是为学最后阶段,既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行所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使所学终有落实,做到知行合一。我院提出“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奋斗目标,全体干警默默、无私奉献,始终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和践行者。
修德: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放在首位,注重个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培养,做到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决守住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守住道德、法律、纪律的底线,慎独、慎微、慎言、慎行。自觉锤炼过硬作风,从一言一行中体现检察官的素质和风貌。
守廉:“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人民检察官,履行的是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监督他人时首先要确保的是自身廉洁清正,立己方能达人。自觉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树立人民检察官公正执法、正气凛然的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