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审查逮捕工作方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0件1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73人,不批准逮捕21件61人。侦查机关撤回1件1人,未审结1件1人。在公诉工作方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65件107人,依法提起公诉33件41人,提出量刑建议3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3人;改变管辖3件3人,不起诉8件10人。提出抗诉案件2件4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已整改回复。二是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其中监督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1件1人,截至6月19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件4人,撤案1件1人,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共纠正侦查违法案件4件1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2件2人,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均采纳回复。三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群众来访23件29人(次),其中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1人,远程视频接访2件2人,检察长接待18件23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5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整。到社区、学校、企业挂牌成立了5个检察联络室,设立信箱,并聘请检察联络员。四是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对县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份,对民事行政审判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份,已整改回复4份。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与10家行政执法单位签订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4件,进入诉前程序2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1件(法院已作出判决),有力促进了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并于6月26日成立了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更好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件3人。开展环保公益诉讼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5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份,整改回复16份。依法监督林业、国土、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建立“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530亩,组织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社区矫正人员和行政处罚人员共120人参加集中补植复绿,补植复绿面积达259.27亩,补植林木40162余株。六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开展各类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共评查已办结案件46件,其中评查提起公诉案件16件、不诉案件9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审查逮捕案件19件、自侦案件1件。对承办人在办案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件评查分析会议、口头告知、座谈、每月书面通报等多种方式提出评查意见建议,均已整改回复。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对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共发出案件流程预警17次;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接待律师10人次。七是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8条、法律文书45份,在我院微信、微博发布检察信息136条,《法治生活报》发表宣传稿件9篇;进学校、进企业、进集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邀请各界代表参加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2次,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机关的工作,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八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挂牌设立专门办公室,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移交,共受理涉及恶势力犯罪的审查起诉案件5件26人。提前介入公安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共同进行研判,提出分析指导意见,共同把好案件法律关、质量关。邀请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家到我院做专题讲座,市院“扫黑除恶办”四次到我院指导工作,提升了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九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成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书面汇报保护企业家活动的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办理涉企提请逮捕案件3件26人,其中批准逮捕3件16人;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件,转民行部门后,发出检察建议1件。召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两长”座谈会,邀请15家企业参加了座谈;参与市院、市工商联在紫云组织的、共八家企业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主动到合法权益被涉恶犯罪侵害的企业去进行走访,企业对我院的工作予以感谢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采用多种方式与各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联系机制,有针对性的为企业解决问题。十是助力脱贫攻坚。在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同时,积极到帮扶的四大寨乡卡塞村、宗地镇猛坑村调研、走访,为村支“两委”基础设施等协调投入资金34万元,为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投入帮扶资金5.7万元;按照县委“654321”的帮扶要求确定全院干警结对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每月到包保的贫困户家中开展“一宣五帮”工作。选派2名干警长期驻村帮扶,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战。十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13次、中心组学习7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3次。二是扩充检察官队伍,遴选产生了2名员额制检察官,即将遴选产生1名员额制检察官;三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学习,共组织参加上级院学习讲座及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共12次,选派18名干警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四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检委会子系统竞赛、全市公诉业务竞赛,并在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中获得一个二等奖、一个优秀奖。五是积极组织干警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完成理论调研文章2篇,编写指导性案例2篇。六是抓好党建工作,扩大我院党员队伍,有3名同志成为了预备党员,有2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十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院党组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2次,召开专题廉政工作会议2次,开展落实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议1次,党组书记约谈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共13人;开展集中大约谈2次,提醒谈话9人,以约谈新常态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制定《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4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十三是认真做好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技术部门认真做好检察专网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了我院三级专线网络的畅通运行,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做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的相关配置工作,保障办案系统正常运行。试运行“紫云检察”检务通软件,即将正式上线使用,实现智能化办公。
二、第一季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后的情况
1、刑检部侦监科第一季度逮捕诉讼化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等基础数据存在空白,且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力度不强;第二季度侦监科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交流,现运用诉讼化模式办理了2起审查逮捕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填补了空白,办理了2件纠正违法案件,补强了数据;
2、公诉部第一季度提出抗诉工作虽有1件3人,但案卡填录不规范,数据未体现,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通知无回复。第二季度加强与案管部门沟通,完善案卡信息,建立工作台账,第一季度未体现的数据已在第二季度体现,且第二季度案件案卡填录均规范;第一季度发出的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与第二季度发出的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均已整改回复;
3、控申科第一季度远程视频接访、司法救助、民事监督申诉案件均为空白,第二季度控申科加强宣传,积极与侦监、公诉部门联系,请办案人员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提供给控申科,办理了远程视频接访案件2件2人,司法救助案件1件5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消除了上述空白数据。
三、第二季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核心数据仍然存在空白情况,如公诉部纠正遗漏同案犯工作、控申科律师参与接访工作、侦监科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立案监督的案件作有罪判决;二是民行部对法院审判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数据较少;三是两个专项工作涉及的案件数量都较少,信息量少。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及其他行政单位的交流,加强案件信息沟通,获取更多案件信息,尽快消除空白数据;二是与司法局建立联系机制,与律师队伍加强沟通协作,获取律师助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职能的了解,尤其是对法院及行政机关监督职能,同时完善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的制度建设,拓展线索来源;四是大力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企刑事犯罪,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两个专项工作更好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