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云自治县检察院主动作为,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办理了首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的案件。
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朱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检察官通过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刘胜兰的家庭属于贫困户,该户平时靠种植庄稼维持生计,被害人与丈夫育有三名子女,女儿已外嫁,小儿子外出务工,大儿子及其妻子均系肢体残疾、先天智障,生活不能自理,二人生育一子现在读小学二年级,平时一家人的生活都是由被害人照管,现被害人遇害身亡,使这个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积极收集相关材料,主动到被害人家里帮助指导当事人办理各类手续,加快办案节奏,第一时间进入救助程序,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送到当事人手中,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同时,办案员额制检察官积极与当地政府和保险公司联系,为当事人争取到5万元民生意外保险金。
这是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一个具体实例,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体现。在下步的工作中,将继续作为、努力奋进,以优质的法制产品更好的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