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救助人向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送锦旗
“感谢检察官帮我渡过人生难关,你们是好人!”被救助者韦某某来到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眼含热泪、哽咽着连声道谢,并送来一面绣着“情系人民、真情为民、无私援助、雪中送炭”16个大字的锦旗。这样温馨感人的情景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经常出现。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院的关怀和指导下,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顺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仕熙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小组,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全覆盖,助力脱贫攻坚”的专项活动,筛查近三年来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启动程序开展救助,共救助贫困户26件29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7.9万元,给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了帮助,努力打造具有紫云特色的国家司法救助经验。
“顺民意”: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干警通过与群众的走访沟通了解到,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懂得如何提出救助申请,认为司法救助只能向法院、政法委申请的情况。为此,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化被动为主动,改变依申请救助的传统做法,确立“主动救助”的救济理念,在此次专项活动中积极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检察长亲自带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同时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官、公安干警作为听证员,面对面听取被救助人的申请理由和依据,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宣传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体现了司法情怀和司法温度。
“察民情”: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自专项活动小组成立开始,对内加强与院各部门的联系获取线索,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局、信访、民政等部门的联系,以此来获取更多的救助线索。小组成员运用大数据手段,与刑检部门对接,对近三年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进行排查,收集被害人是贫困户的案件线索,同时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核实案件被害人的贫困信息,确定救助对象。结合案件办理的情况,就确定的29名贫困救助对象开展逐户走访,实地了解他们的困难,研究制定救助计划。及时制定走访路线,迅速开展走访工作,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走访未漏一人、未漏一户,根据救助对象的贫困程度、贫困原因、因案件受到的侵害程度、是否有挽回损失的可能等情况,因人而异制定救助计划。
“解民忧”:突出重点、多元救助
针对此次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专项活动小组主动延伸除国家经济救助之外的其他救助渠道,多元化开展救助工作。一是开展心理辅助,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与本院未检部检察官,共同成立心理干预工作小组,重点对刑事案件中生活困难或没有生活来源的未成年被害人、因父母服刑而无生活来源的学生进行经济支援和心理疏导双重救援。如救助吕某某时,因其系未成年人,遭受亲身父亲的家庭暴力而受伤,专项活动小组联合本院未检部门,邀请了安顺学院的心理学老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助,疏导其心理压力。二是延伸民政救济渠道。深入当事人所在社区及村镇走访,对于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民政部门协商,为其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在扶贫政策上给予倾斜照顾,切实解决申诉人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延伸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县司法局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切实在法律层面进行帮助。
“暖民心”:跟踪回访、确保见效
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相应的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在落实救助金后一个月内,专项活动小组成员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及时跟踪了解救助对象的情况,是否出现需要再次救助的情形。为避免回访形式化,专项活动小组对家庭情况极其困难的采取实地回访的方式进行,如焦某某儿子和儿媳妇都是残疾人,一家人靠低保为生,勉强维持温饱,通过回访,了解到焦某某用检察机关的救助金养了猪、买了水稻种子,基本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